預訂三晚,前兩天無事,最後一天晚七點十五左右,空調漏水嚴重,立即向前台報備,酒店工作人員上來確認確實是設備損壞後,本該愉快結束的旅程戛然而止。我方訴求:換房間或者退房費。酒店服務員:換不了,退不了,空調壞了忍着,漏水給你兩條地巾,自己收拾收拾得了。期間語言何其**,説顧客“沒事找事,沒房間不能給你們蓋一間吧,無理取鬧”。合著我們花錢是為了住進你家的水簾洞來着,花果山的猴王都沒有我們自在,應該再收我們點景區費用,沒另外收錢感激不盡!!
手機當面打開錄音,對方屬豬八戒的慣於倒打一耙,説我們不想解決問題,要給我們調換標準間我們不同意。我方奮起反駁“兩點:1.在樓上樓下對話的二十分鐘內,這是你第一次開口説有房間,在樓上電話裏告訴我們標間都沒有了,而且你們兩人剛剛當著我的麪演了一出沒有房間的戲碼(錄音中存有相關證據)2.晚七點半不讓退費也是貴方強硬提出的觀點,但貴方不履行合同在前,怎麼就成了我們無理取鬧呢??”最後經過battle,酒店服務人員像趕蒼蠅一樣:“錢退你,你們趕緊走吧。”蔑視的眼神令我難忘,一瞬間令我恍惚彷彿是我錯了,我真是一個***,沒有底線,想騙房子住的無賴......
最後酒店服務人員有沒有受處罰我不清楚,但我們被勒令15分鐘內收拾東西滾蛋,我們沒有達到酒店方要求,整理了一個小時,貴方沒有派保安上樓趕我們走,還是非常有服務態度的,予以表揚!!第二天早上的飛機,就這樣晚八點半漫步在街頭,拖着行李,找酒店,何其浪漫~~
感謝你們給我的這份體驗,我第一次投訴,沒什麼經驗。把攜程,格林豪泰總店,12315都投訴了一遍,後續可能有些重複性工作,萬望海涵。
最後,祝貴方:生意興隆,日進斗金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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