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問題
1.酒店頁面與事實不符。我在酒店頁面訂的是含兩張小床、一張大床的麻將套房。我的親戚入住,我直接把訂的界面發給她們了,都知道是三床。先住一天,然後有事情還在再待一天,一共兩天,29-30。我在29晚上去看她們,才發現,房間是一個單間,標間三床房,還沒有窗,339元的套房住的單間,還沒有窗,房間大小和標間一樣。酒店賣產品,把沒有窗的標三床當成麻將套房來賣。
2.酒店推諉扯皮。當即聯繫酒店,酒店説你定的三張床的,已經給你家庭套房了。你買套房,別人給你單間,你拍手説對?什麼叫套房?兩個房間大房套小房叫套房。我訂的麻將套房,含三張床,結果麻將呢?窗呢?套房呢?還好意思説這是家庭套房。家庭套房也是套房啊,你不會説那小小的衞生間是套房的房間吧?還説我們酒店的套房就是這樣的,你們在入住的時候接受了,那就是你們的問題。霸王條款,你們要不要學習《消費者權益保》?29晚上電話給酒店打過,29號晚給攜程發送投訴、截圖等,酒店拒不認錯,反而攜程做了賠償。
3.酒店管理不善。我加了3張早餐票,這是必須另外買的。我親戚説不用,想吃柳州的粉。於是我在28日中午電話給酒店,攜程有錄音,我親戚當即也把早餐票退了。但是29日上午扣款依然扣了我這個錢,後來30日早晨電話給攜程,通過攜程溝通,酒店還打電話給我親戚説核實,才把錢退了。你沒有前台人員嗎?你不能查監控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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