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午11點多到了酒店,酒店經理説入住時間是下午4點,這個時間點比其它的酒店晚。
2.酒店經理提出讓我另付款半天房租,我接受付款了。且酒店當時是有現成空餘的房間的。
我入住過當地及加拿大其他城市酒店,沒有碰到過提前入住需要付款額外費用的情況。
3.酒店經理提出要檢查第二份身份證件,我持有的是非常合法有效的證件,在旅途中從未遇到此類情況。
4.我想延遲退房,按照入住時發生的情況,我詢問是否可以另付款半天的費用為我的延遲退房,不同工作人員給了我不同答覆,其中一個要求我再付款一天的費用。
這酒店的規定是隨時隨便在變化的呀!
4.重要關鍵點!!!
酒店經理是位中年女性,入住時她全程面如死灰,沒有笑容沒關係,至少應該有和善親切的態度吧。
退房時又遇到這位經理,還是臉色難看,我問她是不是整天不開心,她才露出假笑。
每個酒店有自己的規則,我尊重。但酒店服務行業該有一定的職業道德,應該讓旅客感到舒適。
反之,讓我感受到了冰冷,甚至懷疑是種族歧視。
祖國、人民需要更強大、更團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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