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宗罪:一是温泉酒店不是温泉酒店,温泉和這酒店完全沒關係,照片與實際不符,攜程審核不嚴,誤導消費者,22點5分手機預訂,22點10分前才能退訂,這麼偏僻位置,就車程都要20分鐘,攜程你叫我整麼核實;二是酒店品質、區位、環境不能叫酒店,鄉村旅館都趕不上,還讓我付了三百多刀,酒店你都敢標這價啊,後來才休息評論,這麼差的評論你攜程也不管;三是設備老舊,床頭燈開關像垃圾堆裏撿來的,而且燈也一閃一閃的,沒有電視櫃你們拿破舊辦公桌湊數,好意思嗎,衞生間隔斷壞的也關不了,地漏消水慢,捲紙蓋鐵銹斑斑,你們都看得下去嗎;四是衞生奇差無比,早上起床才看到床下有一大灘不明紅色液體乾枯痕跡,而且還有紙巾,差點被噁心死了,桌面到處是灰塵,床上用品黃舊,牆紙到處破損,牆腳黴跡斑斑,洗漱間得毛巾浴巾漱口杯動都不敢動,看起第一感官就是臟;五是差設施,無座機電話,無前台的聯繫方式,缺洗髮水;六是管理差,被臨晨1點入住的其它客人吵得睡不着,出門打招呼別人根本不聽,到前台沒看到服務人員,也沒聯繫方式,早上離店告知已換班不清楚情況;七是酒店沒有最新評論,都是兩三年前的評論了,而且差評這麼多,都這價位了,為什麼沒人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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